Page 116 - 《世界潮商》第46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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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协会组织资源的
价值转化模式
关于商会的形式
古代的“行会”是由同地的同业者成立,其目的是协调原材料供应、市
场占有、价格联盟、技术垄断、保护权益等;但有的成为不法行会,与政府
抗衡、涉黑、霸市、暴力等。
而古代的“会馆”则是以同地同籍的商人、官人、文人、艺人等为首创
立,与“行会”和当今的商会不同,兼有“商会”、“老乡会”等较多功
能,主要职能是促同籍人事业发展、促同籍人和谐互助以及向同籍人提供保
护和慈善救助等。
发展到现在,目前的商会,有以下几种
第一种是是同地域混合型商会。即不分是否原户籍、不分行业,在当地
政府主导下成立,相当于当地商人俱乐部。一般不是自发成立,而是政府主
导成立,是政府与商家相互沟通、相互支持的平台。
第二种是行业商会。由同业商人组成,其中一部分是政府相关部门为了
工作和利益之需而主导成立,是官方、半官方的行业商会,与政府部门关系
密切。另一部分是同业商人自发成立,是民间行业商会。
第三种是异地商会。是各种大小不同行政区域、以该区域原户籍地商人
自发起成立的商会。因为这些商人相对于经营所在区域为异地,所以叫异地
商会。广东最早尝试成立异地商会—2009年率先成立广东省XX商会。还有
商会联合会,即跨行业、跨户籍地的商人发起成立的商会。
关于商会的性质和功能
商会的性质是商人(以企业为单位)成立的社会团体;经民政部门依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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