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省委、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,全面落实《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《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精神,坚定不移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工程,近日,汕头市印发《汕头市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通过实施“六大行动”,进一步聚力破除制约汕头营商环境的梗阻障碍,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,助力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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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工作方案》明确
2023年底前,汕头市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有所提升,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一定进展,区域营商环境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;2025年底前,汕头市营商环境建设在重点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,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增强,城市形象显著提升,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